簡單來說,轉速低不代表不需要動平衡,而是意味著 “不平衡”成為主要問題的門檻變高了,并且平衡的精度要求可以適當放寬。
判斷是否需要動平衡,不能只看轉速,而要看振動是否已經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圍,并且不平衡被確認為是導致振動的主要原因。
1、振動烈度與轉速的關系:
不平衡力的大小公式為:F = m * r * ω2(其中 ω 是角速度,與轉速成正比)。
可以看到,不平衡力與轉速的平方成正比。這意味著在轉速很低時,相同的不平衡量所產生的力(從而引起的振動)要比高轉速時小得多。
結論:一個在高速設備上會引起劇烈振動的不平衡量,在低速設備上可能幾乎感覺不到。因此,低速設備對動平衡的“容忍度”更高。
2、是否需要”的判斷標準:
是否需要做動平衡,不取決于轉速,而是取決于 “振動是否影響了設備的功能、精度或壽命”。
即使振動很小,如果設備是高精度加工設備(如大型立車、磨床的回轉工作臺),微米級的不平衡都可能導致加工精度超差,這時就必須做動平衡。
如果設備本身帶有精密軸承或齒輪,長期的不平衡運轉會導致軸承點蝕、齒輪磨損加劇,縮短設備壽命,從預防性維護的角度出發(fā),也需要做動平衡。
昆山利泰檢測從事現場動平衡20余年,如果設備轉速低于100轉,一般情況下,現場動平衡儀是測量不到轉速的,也就無法進行現場動平衡校正,此外設備轉速100轉以下,很少會存在動平衡**的問題。不過還是要根據現場設備實際情況來決定。詳情可以聯系我們0512-55123135!